一、采購項目名稱:新安縣公安局武警中隊崗樓提升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LZGL-251002號
三、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及媒體:2025年11月03日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四、評審日期及地點:2025年11月07日,在新安縣公安局七樓會議室。
五、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六、成交情況
供應商名稱:洛陽巨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新安縣新城北京路新安酒家7樓
成交金額:人民幣壹拾壹萬伍仟元整(¥115000.00元)
工期:30日歷天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備案標準
項目經(jīng)理及注冊編號:程小會、豫241212298684
七、談判小組名單:趙利梅、詹邱靈、牛作偉
八、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參照《洛陽市市級政府采購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標準收取,由成交人支付3000元,在成交人領取成交通知書前(現(xiàn)金或轉賬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購代理機構支付。
九、成交公告的媒體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公告期為1個工作日。
十、成交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nèi),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或采購單位)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成交結果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
十一、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結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郵寄件、傳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二、采購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電話
采購人:新安縣公安局
地 址:洛陽市新安縣澗河大道
聯(lián)系人:牛先生
聯(lián)系方式:13838868188
十三、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和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覽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國(河南)自由貿(mào)易試驗區(qū)洛陽片區(qū)高新區(qū)九都西路西元國際19號樓1307室
聯(lián)系人:仝女士
聯(lián)系方式:18738150024
河南覽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