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煙草公司卷煙配送中心異型煙利舊技改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一、采購項目名稱:濮陽市煙草公司卷煙配送中心異型煙利舊技改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PROJ20251501030805
三、項目預算金額:890000元
招標控制價:885000元
四、采購需求(包括目標、標準、數(shù)量、規(guī)格、服務要求、驗收標準等)
1、采購內容: 本項目主要以利舊為主,改造一條異型煙分揀線。設備來源分三部分:一是利用新鄉(xiāng)配送中心淘汰的部分設備;二是濮陽原有手工零條異型煙上在用設備;三是通過購買部分設備及軟件系統(tǒng)并完成集成改造。
2、質量要求:合格,滿足采購人需求
3、工期:5日歷天
4、驗收標準:滿足采購人的驗收標準及要求
5、標段劃分:共分1個標包
五、擬定單一來源供應商名稱及地址
供應商名稱:鄭州鄭源實業(yè)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河南自貿試驗區(qū)鄭州片區(qū)(經開)航海東路1346號A座401號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經注冊會計師簽字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較短不能提供的,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格式自擬)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06月01日以來任意3個月納稅證明和社保繳納證明;新成立的公司附最新說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的,須出具有效的證明文件)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
2、信譽要求: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對象:供應商】;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提供供應商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的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網上截圖);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七、獲取單一來源文件
1.時間: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鄭州市鄭汴路與玉鳳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龍環(huán)球大廈C座26樓會議室;
3.方式:現(xiàn)場獲取,供應商在獲取招標文件時,應提供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及符合本招標公告“六、供應商資格要求”中的相關資料復印件(要求承諾書的,提供對應的承諾書)一套并加蓋單位公章,按序裝訂成冊;
4.售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5年12月12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濮陽市濮上路與政和路口東北角(中招聯(lián)合電子招標平臺濮陽運營中心)
九、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河南省煙草公司濮陽市公司內網》上發(fā)布,公告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十、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河南省煙草公司濮陽市公司
地 址:濮陽市京開大道449號
聯(lián)系人:劉先生
電 話:0393-6913669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省億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鄭汴路與玉鳳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龍環(huán)球大廈C座26樓
聯(lián)系人:黨先生、郭先生
電 話:0371-67112255、 18569969945
附件:
書面承諾
1.我方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來)沒有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來)沒有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經司法機關裁定存在行賄犯罪記錄。
3.我方不在與招標采購活動直接相關的重大違法(吊銷許可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暫?;蛉∠稑速Y格)處罰期內。
4.我方非中國煙草總公司和河南省煙草公司列入行賄供應商名單且在禁入期限內的供應商。
5.我方非中國煙草總公司、河南省煙草公司認定在不良行為禁止期限內的供應商。
6.我方非聯(lián)合體投標;我方承諾中標后不分包、不轉包。
7.我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準確。
8.在本次招標投標活動中、中標后簽訂合同時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我方存在與上述承諾不符的行為,我方同意招標人拒絕我方的投標、取消我方的中標資格或單方解除與我方已簽訂的合同,并不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9.在相關案件查辦時,我方積極配合提供證據(jù)、作證的義務,如果發(fā)生拒不配合調查工作的情形,招標人有權采取警示約談、降低考核評價分數(shù)、降低供貨份額、縮短服務期限、終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種處理措施。
特此承諾。
投標人:(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